為了加強投資監管,提高國有資本配置效率,推動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近日《湖北省政府國資委出資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修訂出臺?!掇k法》共七章、三十四條,從總體要求、投資決策和管理制度、企業年度投資計劃、投資項目管理、投資分析和后評價、責任追究等方面對企業投資行為進行了規范。其主要特點為“三個體現”、“兩個強化”。
一是體現了突出主業、高質量發展的目標導向。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要求企業的投資活動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湖北省委省政府重大戰略,聚焦主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湖北省國有經濟布局與結構調整方向,符合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主業發展及調整方向,符合企業自主創新和科技進步及節能減排的要求,鼓勵和引導企業向能夠顯著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的項目投資、向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項目投資、向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的項目投資。
二是體現了分類授權、放管結合的改革方向。根據企業的功能定位、行業特點、資產規模、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一企一策對企業授權,制定投資項目審核清單和負面清單,清單以外的事項簡政放權、由企業自主決策,清單以內的事項嚴格監管、管住管好。國資委對企業境外投資項目和境內投資額較大的投資項目實行審核,對列入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的項目嚴禁投資。企業境內主業投資,凈資產在600億元以上企業的投資額占凈資產3%以上的投資項目,凈資產在600億元以下100億元以上企業的投資額占凈資產5%以上的投資項目,凈資產在100億元以下企業的投資額占凈資產10%以上的投資項目,必須報國資委審核;非主業投資,凈資產在600億元以上企業的投資額1億元以上的投資項目,凈資產在600億元以下100億元以上企業的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投資項目,凈資產在100億元以下5億元以上企業的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的投資項目,凈資產在5億元以下企業的所有非主業投資項目,必須報國資委審核,且所有企業非主業投資不得超過年度投資總額的15%。
三是體現了規范管理、防控風險的監管要求。強調企業是投資活動的決策主體、執行主體和責任主體,明確了企業投資決策程序和省國資委審核企業投資項目的流程及相關要件,要求依法制定并執行企業投資決策程序和投資管理制度,編制并實施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編制投資項目庫,開展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法律風險評估,依法依規進行投資決策并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加強投資項目管理和風險控制,對涉及企業職工群眾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廣、容易引發社會穩定問題的重大投資決策事項必須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四是強化了事中事后監管。規定國資委除對企業清單范圍內的投資項目進行事前審核外,還應重點加強投資項目事中事后監管,要求企業每年選擇部分已完成的重大投資項目開展后評價,督促檢查企業建立后評價制度的和開展后評價工作,根據需要由國資委對企業已完成的投資項目有針對性地開展后評價并向企業通報后評價結果,以形成全過程貫通、一體化監管的完整鏈條,切實堵塞投資項目重批輕管、放管脫節的漏洞,有效提高投資項目成功率和投入產出效率。
五是強化了違規投資責任追究。對企業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投資管理職責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以及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規由有關部門追究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責任;對瞞報、謊報、不及時報送投資信息的企業,國資委予以通報批評;國資委相關工作人員在投資管理過程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泄露企業商業秘密,情節較輕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